根据2024年江门市和台山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的饼干、酒类、食用农产品、饮料、面制品、肉制品等食品进行监督抽检(食品销售第2期),共15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42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相关抽样品种明细详见附件。
不合格信息:
1、台山市台城胡小波商行经营的黄辣椒干经抽样检验,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不得验出,实测为5.13g/kg,判定为不合格;
2、台山市水步镇华超蔬菜档经营的黄豆芽经抽样检验,为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28.7μg/kg,判定为不合格;
3、台山市水步镇伟进水产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泥鳅(淡水鱼)经抽样检验,为恩诺沙星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100μg/kg,实测值为569μg/kg,判定为不合格;
4、台山市水步镇伟进水产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大口黑鲈(淡水鱼)经抽样检验,为恩诺沙星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100μg/kg,实测值为121μg/kg,判定为不合格;
5、台山市台城伍国逢蔬菜档经营的本地姜经抽样检验,为噻虫胺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0.2mg/kg,实测值为1.0mg/kg,判定为不合格;
6、台山市大江镇蔡桂兰蔬菜档经营的长豆角经抽样检验,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743μg/kg,判定为不合格;
7、台山市大江镇雷凤清食品档经营的黄豆芽经抽样检验,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724μg/kg,判定为不合格;6-苄基腺嘌呤(6-BA)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29.8μg/kg,判定为不合格;
8、大江市场蔡进龙经营的葱经抽样检验,为噻虫嗪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0.3mg/kg,实测值为1.20mg/kg,判定为不合格;
9、台山市大江镇韦秀华蔬菜档经营的黄豆芽经抽样检验,为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26.1μg/kg,判定为不合格;
10、台山市台城永福佳超市经营的辣椒王经抽样检验,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2.44g/kg,判定为不合格;
11、台山市台城周丽云副食档经营的辣王(干辣椒)经抽样检验,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4.19g/kg,判定为不合格;
12、台山市大江镇伍贺迎副食店经营的饲料鸡蛋经抽样检验,为多西环素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10μg/kg,实测值为42.4μg/kg,判定为不合格;
13、台山市大江镇荣生商店经营的青葱经抽样检验,为噻虫嗪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0.3mg/kg,实测值为0.603mg/kg,判定为不合格;
14、台山市大江镇合家兴商店的长豆角经抽样检验,为啶虫脒;噻虫嗪项目检出,啶虫脒标准要求为≤0.4mg/kg,实测值为0.822mg/kg,判定为不合格;噻虫嗪标准要求为≤0.3mg/kg,实测值为0.480mg/kg;判定为不合格;
15、台山市台城益家米店的干小米辣椒经抽样检验,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4.90g/kg,判定为不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5日
附件:
2024年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汇总表(食品销售第2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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