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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3-09-14 16:02:47
  • 来源: 台山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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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9月5日在台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台山市审计局局长  李海浪 


【解读】强化政治担当 聚焦主责主业 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中心大局——对台山市2022年度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安排,我市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江门市委工作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强富绿美新台山,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健康有效保障、经济增长顶压前行、发展基础更加完备、内生动力持续增强、优势互补得到彰显、发展环境安全稳定、民生福祉不断增进,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良好。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聚力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5.02%,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1%,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3.8%,4项主要指标增速均位居江门前2位,勇当江门东部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2022年成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十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全年民生领域投入67.3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71%,增长5.05%。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精准发力纾困解难,集中财力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任务。

——大事要事统筹保障。坚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科学统筹各项财政资源,合理整合同类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引领作用,保障重大战略实施。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链建设,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积极落实侨都赋能、教育强市、人才强市等工作,提速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截至2023年7月底,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110条问题,其中已完成整改108条,整改完成率98.18%;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按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方式继续推进,推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20项,通过收缴(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43亿元,审计整改效果显著提升。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2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7.24亿元,总支出116.32亿元,结转结余0.9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3.88亿元,总支出63.49亿元,结转结余0.3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91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76.95亿元,总支出72.9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不够衔接。未按规定将上级提前下达的17项转移支付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安排;个别项目政府预算与部门预算衔接不够。

2.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未及时在当年土地出让收益金中计提专项资金1,199.80万元。

3.部分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185.41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或办理,7,596.24万元未及时解缴国库;2家学校未及时将租金收入等232.68万元上缴财政。

4.部分专项债券管理不够完善。个别专项债券项目募投报告风险控制措施不够完善。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审计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重点对全市9家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4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相关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总体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部门预算编制不全面、决算不完整。3家单位共6个事项未编制年初预算;9家单位部分其他资金收支或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决算;5个部门单位部分决算数据与会计账数据不一致;1个部门单位决算数据与预算数据不一致。

2.部分预算项目绩效执行不到位。1家单位1个项目未能按时完成当年预算绩效目标;1家单位2个项目支出未能按照绩效目标内容执行。

3.个别“三重一大”决策执行不到位。5家单位共14项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4.个别“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不规范。5家单位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科目列支内容不规范;1家单位未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审批制度和未对公务用车油耗和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5.个别税款申报缴纳不规范。2家单位未申报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涉及应纳税所得额22.13万元。

6.个别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9家单位费用支出10.94万元报账资料不齐备;1家单位监管不到位,下属单位存量资金37.03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

7.个别单位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机关工会和工委会未单独编制预算,未按规定标准收取会员费;1家单位工会年度收支预算未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8.部分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10家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1家单位部分资产出租不规范。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

江门市审计局组织对我市1个镇2019年以来经济责任履行情况、2020年10月至2022年6月江门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镇能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政策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资金拨付不及时、使用不规范。1个镇未及时拨付鼓励企业上规模和扩大生产专项资金10.3万元、未及时拨付“厕所革命”工程财政配套资金82.98万元;4个镇超范围使用项目管理费35.55万元;1个镇未按规定审定提高补偿标准。

2.部分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1个镇管理的14项房产和3宗土地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资产权属不清;应收未收资产租金收入34.80万元。

3.个别“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1个镇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公务接待无公函无清单支出4.67万元。

二、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在江门市审计局的指导下,重点开展2020至2022年6月基层治理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2022年度招商引资政策落实情况等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决策及省工作部署,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资金配套与支付不及时。1家单位未及时向市财政局申请本级财政应承担配套资金7.50万元。

(二)部分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部门之间项目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全市招商引资服务系统部分数据更新不及时或缺失;部分引进新增用地工业项目投资协议缺少指标性约定条款。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1至2022年6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2022年度应对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能细化和实化各项政策措施,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

1.改造资金由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不够完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改造资金共担机制有待完善。

2.未按规定流程组织编制竣工项目管养办法。1个街道未组织指导居民成立小区自治自管组织,也未制定竣工项目管养具体办法。

(二)应对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个别内控制度建立不全面。2个镇未建立紧急采购内控制度。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0年度新增垦造水田项目以及部门单位和镇(街)负责的部分工程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财务核算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工程结算手续不完善。2家单位共35项工程项目结算未经市财政部门批复或备案;1家单位4项工程结算未经评审机构评审。

(二)部分合同制订不完善、履行不到位。4个镇(街)及1家单位31份工程施工合同或服务合同在签订前未及时提交市财政部门审核;4个镇及3家单位18项工程合同条款约定不够完善,没有约定违约条款、计提工程保证金、工期条款或工程履行期限等;1个镇2项工程未按施工合同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个镇1项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收取保证金;1家单位1项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向施工方收取违约金。

(三)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1家单位个别工程报账资料审核不严,开具工程发票不规范;1家单位个别工程量变更未办理手续;4个镇未建立垦造水田项目工程质量日常巡查监管制度;5个镇垦造水田项目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

(四)部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9家单位13项工程服务项目等事项,金额64.20万元。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结合其他审计项目,关注了1家国企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公司能积极开展经营业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金管理不规范。该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出纳日记账逐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事项;日常现金营业收入未按规定当日送存银行。

(二)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不规范。该公司超经营范围经营代办认证业务;代办认证业务收取的代收费款项未列账核算;部分财务原始资料未建档保管;经营收益未纳入财政管理。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事项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市审计局共发出移送处理书9份,移送问题线索10件,主要是违规采购、未足额缴纳税费等方面的问题。

七、审计建议

按照市委工作要求,结合本报告中反映的情况与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稳住经济大盘。一是压实各部门单位政治责任,推动江门市和我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强化地方债务实时监测,坚决遏制变相举借债务、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的苗头,确保债券资金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三是树牢底线思维,强化企业投资风险管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二)依法理财管财。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确保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绩效。三是推动税费“应收尽收”,深挖税源,积极谋划非税资源,促使激励性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三)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重点领域项目监管,进一步做好关键部位、环节的监控,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公共资金资产安全和项目落地生效。

(四)抓好审计整改。被审计单位要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党组(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指导,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对本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将督促有关镇(街)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汇总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市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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