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江门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近期,台山市民政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初步形成了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认定为核心,逐步向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延伸的救助体系,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
按照文件规定,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为:具有当地户籍、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1.5倍以下且不得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条件为:具有当地户籍、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县(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成员经认定的医疗、教育、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60%。随着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政策不断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制度形成三个救助层次,一是对低保和特困对象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相应专项社会救助,二是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实施必要专项社会救助,三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在继续增强兜底功能政府救助基础上,我局还努力发展慈善救助,动员引导更多有能力的企业和群体自愿参与慈善救助活动。今年10月,我局积极争取江门市五邑慈善会支持,开展“爱心300”助困活动,对我市户籍的特困、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等特殊群体中确诊癌症患者进行救助帮扶,经核查,目前我市符合条件家庭有80户已申请救助,每个家庭申请救助资金3000元。社会救助领域服务多元化发展,发挥了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在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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