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宇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环保砖16万平方米、机制砂2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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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16:02:09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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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山市宇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环保砖16万平方米、机制砂2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台山市宇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环保砖16万平方米、机制砂2万立方米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台山市 |
建设单位 | 台山市宇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台山市宇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环保砖16万平方米、机制砂 2万立方米建设项目选址于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工业区25号之一 ,项目占地面积9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550平方米,主要从事环保砖、机制砂的生产制造,年产环保砖16万平方米、机制砂2万立方米。 |
环评机构 | 广东环安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运营期的堆场、输送、车辆运输扬尘所产生的扬尘、粉尘,无组织排放,扬尘、粉尘、汽车尾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制砂区工艺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制砖区工艺粉尘收集后引至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水泥筒装卸粉尘引至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及表 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冲蒌河,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洗砂废水、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洗砂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表1 洗涤用水水质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其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絮凝剂包装物等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尾泥等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拟交由专业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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