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台山市薄弱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奖补项目资金的通知
海宴镇人民政府:
根据江门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江乡振局〔2022〕10号)精神,海宴镇那陵村流转土地(50亩以上)经江门市乡村振兴局审批通过。根据《印发江门市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行动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21〕2 号文件)的要求,薄弱村规模在50亩以上的流转土地,市、县两级财政按每亩不少于500元标准实行一次性资金奖补,其中市、县两级财政各奖补 250 元/亩。现将台山市薄弱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奖补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薄弱村土地流转奖补资金下达到项目所在村委会,优先用于发展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项目,具体使用范围按照《台山市2021-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奖补资金使用不得超出《台山市2021-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支持范围,严禁用于负面清单事项。请做好项目资金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建立资金项目管理台账,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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