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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山市推进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1-10-20 09:52:54
  • 来源: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台山市推进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反映。


中共台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28  日


台山市推进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640号)、《转发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印发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138号)、《关于推进“三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农扶函〔2020〕48号)等文件要求,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激发市场消费潜力,全面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推进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农办〔202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提升后进地区、脱贫户的产品质量,积极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推动产品融入到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大市场,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以带动脱贫人口和城乡低收入人口增收致富,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建立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总目标,确保未来三年在台山市范围内培育一批消费帮扶基地(含专柜、专馆、专区等),依托基地吸纳更多新型业态或企业参与基地平台建设,开展线上线下销售,搭建多种形式的消费帮扶共同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三、重点工作

  (一)提高消费产品产量质量,壮大本地特色产业。

  1、促进特色农产品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推广“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发展培育大米、茶叶、鳗鱼、生蚝、冬瓜、青蟹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重点支持全市66条薄弱村加大规模在50亩以上的土地流转,支持薄弱村和脱贫户发展1项以上特色优势种养殖业或从事农产品加工、服务及其他产业,进一步丰富农副产品品种,扩大现代农业产业规模。[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2、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采取“龙头企业+乡村振兴产业+薄弱村(脱贫户)”或“合作社+乡村振兴产业+薄弱村(脱贫户)”等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经济相对薄弱镇、村组建或引入农业龙头企业、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连片开发农村土地,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加快相对落后镇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推进薄弱村(脱贫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发展的有机衔接,发挥新型经营培育主体的直接带动作用,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推动薄弱村经济加快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3、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利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平台,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开辟生态功能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或登记绿色通道,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鼓励和引导农业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培育、研发、推广适合我市的农产品品种和种养技术,做大做强台山大米、生蚝、鳗鱼,冲蒌冬瓜,都斛青蟹等地理标志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充分发挥区域发展优势,建设认定一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从田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产地与消费地监管信息共享、协调对接。鼓励经济相对薄弱镇、村利用各类平台开展特色农产品品牌展示推介。[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科工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4、打造农业帮扶产业链。推广先进种养技术,促进经济相对薄弱镇、村增加优质特色产品供给。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发特色农产品初加工产业,推进农产品转向精深再加工发展,努力搭建“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全链条产业化经营模式。探索发展“特色基地(规模园区、专业村群)+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薄弱村(脱贫户)”的产业链式,完善脱贫成果帮扶长效机制,构建帮扶产业联盟,形成产业化帮扶的特色全链条产业体系,提高消费帮扶质量和价值。[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二)建全联农带农对接机制,拓宽产品流通渠道。

  5、积极举办农产品展销活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农耕节、丰收节等展销活动,鼓励本市和对口合作地区的企业参展。组织台山特色农产品积极参与全国消费扶贫广东馆、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江门市农业博览会、大湾区特色农产品展销会等活动,集中推介、展示、销售消费帮扶特色产品。组织有条件的客运场站服务区在重要节日举办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助力消费帮扶。[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工商务局、市供销社,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6、培育消费帮扶创业创新基地。依托资源、区位等优势条件,创新推进“薄弱村(脱贫户)+基地+配送公司”消费模式建立,支持选择信誉度高、带贫能力强、热爱扶贫事业的企业培育为我市消费帮扶创业创新基地,通过平台拉动产品生产,打通经济相对薄弱镇村、脱贫户的产品销售渠道,同时,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激发内生动力实现长效脱贫。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科工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7、建立健全产销联结机制。组织各类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流通消费协会等农产品流通主体到我市经济相对薄弱镇、村对接考察、签订协议,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消费帮扶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超市、进社区、客运场站、高速服务区等行动。制定农产品滞销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消费帮扶创业创新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供销系统到革命老区和黑龙江七台河市等对口合作地区集中采购特色农产品。发挥农产品“12221”市场营销体系作用,支持我市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与市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联系,帮助农户以更好的价格销售更多的农产品。[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8、推进消费帮扶“三专”建设。开展消费帮扶重点产品认定,推动消费帮扶专柜、专馆、专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消费帮扶专柜建设,各镇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工厂、工业区、公园、学校、医院、商场、住宅小区、客运场所服务区等)做好消费帮扶专柜选点和投放工作,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消费帮扶“三专”建设任务,并确保“三专”中的扶贫产品销售额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30%。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开设集农产品展示与销售于一体的消费帮扶专馆(包括特色农产品生活馆、电商馆、体验馆、体验店、旗舰店、特产商店等)。在具备条件的消费帮扶创业创新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惠民生鲜超市、客运场所服务区等平台设立消费帮扶专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资办、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9、积极落实电商帮扶措施。支持消费帮扶创业创新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建设电商运营中心,创建“互联网+消费帮扶”展销中心,推动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大型电商企业设立线上消费帮扶专区、专馆,并给予流量等支持。推动大型电商企业与台山特色农产品产地、脱贫户对接,开展网络促销。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创建工作,鼓励消费帮扶基地与对口帮扶地区建设电子商务联结机制,及时对接产品信息、实物交易等,推动电商助力消费帮扶重点农产品流通,拓宽销售渠道。[市科工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邮政集团公司广东省台山市分公司,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助力消费帮扶行动。

  10建公益爱心超市”。支持在本地经济相对薄弱镇、村和对口合作地区创建公益“爱心超市”,鼓励动员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以及爱心企业、团体、人士等社会力量到本地消费帮扶重点农产品产地和对口合作地区开展农产品爱心认购活动,将购买当地农产品放到“爱心超市”,并制作和发放“爱心积分卡”,每月给予基础分值,村民可以通过参与村集体组织的公益活动、环境整治、创建文明乡风、建设美丽乡村、争创星级文明户、清洁示范卫生户等活动获取积分以兑换所需的实物。通过“爱心超市”,搭建爱心消费帮扶桥梁,激发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11、鼓励各行政、事业单位带头采购消费帮扶产品。鼓励台山市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产品,或通过消费帮扶基地,与脱贫地区建立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关系。鼓励各单位工会组织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乡村振兴全国消费帮扶广东馆、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网、东西优选网以及省、市推荐的消费帮扶网站、消费帮扶专馆和各单位对口帮扶点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鼓励从事批发贸易的企业加强与对口帮扶地区、脱贫地区企业对接合作,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帮助推销和采购对口帮扶地区、脱贫地区产品。[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1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等通过“中国农民丰收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等平台,将消费帮扶作为台山落实两项活动的最重要措施之一。在活动内容、定向项目编制、对外宣传等方面进行重点包装设计,引导全社会更多爱心企业、人士广泛参与消费帮扶活动。加强本市和对口合作地区乡村旅游消费帮扶项目宣传推介,把本地与合作地的旅游资源深度融合,共同探索打造观光、休闲、度假、康养等复合型旅游业态模式产业。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培育农家乐、特色民宿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推介一批具有特色的美丽休闲村,推动消费帮扶需求与供给精准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公资办,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消费帮扶, 参照省市做法,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消费帮扶工作。各镇(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方案对接落实具体工作,统筹推进辖区消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市结对帮扶单位要加强结对薄弱村、驻点村工作指导,结合自身职责,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提升薄弱村和驻点村经济收入。[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各驻村工作组派出单位,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二)给予政策支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各有关单位要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支持开展消费帮扶项目,在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资金中安排专项给予支持。对从事结对地区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实行激励政策,对参与消费帮扶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授牌、冠名、按有关规定申报表彰等适当方式给予激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工商务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金融办、市供销社、台山供电局,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 大力宣传和推广“消费帮扶+”模式,以“作代言、树品牌、兴产业、固成效”为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帮扶公益宣传,挖掘和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消费帮扶基地等好做法好经验,打造消费帮扶新亮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工商务局,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五年,由台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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