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山市“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提升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战略部署,健全社会帮扶精准对接机制,现将《台山市“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台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台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9月26日
台山市“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提升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和市委《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行动方案》要求,健全社会帮扶精准对接机制,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推动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江门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利用3年(2023—2025)时间,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按照全面参与、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民主体、合作共赢,自觉自愿、市场导向,依靠科技、鼓励创新,守住红线、依法兴村原则,搭建服务平台,拓展广度深度,动员有意愿有能力的国有、民营企业踊跃投身乡村全面振兴,结对帮扶全市17个镇(街道)、288个行政村,重点支持帮扶我市的集体经济薄弱村以及重点革命老区村。引导有意愿有实力的国有、民营企业与帮扶地区优势互补,通过村(镇)企共建、结对帮扶、项目认捐、投资参股等形式,建立新型帮扶关系,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我市镇村高质量发展建设,助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助推我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重点工作内容
组织引导与镇村建立对接帮扶关系的企业,聚焦行动内容和行动方向,重点开展以下帮扶工作。
(一)以产业帮扶促振兴。加快推进大米、鳗鱼、茶叶、马冈鹅、禽蛋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实施,支持五大产业链相关企业到资源要素丰富的镇村投资开发,做好台山大米、台山鳗鱼、台山青蟹、台山蚝、黑皮冬瓜等“土特产”文章,引导相关企业帮扶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引导帮扶企业积极到乡村投资兴业,深入挖掘农村土地、环境、人力、产业、市场、文化等资源的多元价值和多重功能,优化乡村生产要素资源配置,参与高效农业、优质种业、特色种养殖、休闲康养、民俗旅游发展、田园综合体、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及贸易、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支持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粤字号”农业品牌,参与预制菜等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发展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积极促成一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落地,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帮扶企业搭建大平台、实施大项目,提升特色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参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打造大米、鳗鱼等百亿元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引导有实力、有情怀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文化旅游开发运营企业、民营企业、华侨、乡贤等以投资、合作共建参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实施台山市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行动,鼓励引导帮扶企业依法依规整合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不同实现形式,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提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带动农户同步增收。引导涉农企业采取“租金+股金”的形式创建农业产业示范基地,通过盘活闲置山林、坡地、撂荒耕地、园地等土地资源,带动村民在家门口就业,促进村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增收。促进企村合作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延伸乡村多重价值功能,带动更多百姓吃上了“体育饭”“旅游饭”。引导民营企业到农村流转土地使用权、林权入股分红、联办企业等形式参与当地产业项目开发,因地制宜推行“支部联建、产业联盟、资源联享”工作机制,加大现代农业产业园、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乡村旅游示范点(片)等建设力度,走企业建基地带农户的联建共赢之路。
(二)以就业帮扶传技能。组织引导帮扶企业加大项目建设力度,通过在帮扶的镇村建立生产基地、开设帮扶车间等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帮扶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参与实施“万千农民素质提升行动”,帮助群众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建立培训和就业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大人员招录力度,实现稳定就业。鼓励帮扶企业参与“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乡村工匠”等工程,通过订单式培训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加大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积极参与合作社负责人、乡村振兴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等乡村人才的培训工作,以企业为平台吸引各类管理人才、技术人才返乡就业、创业。组织引导帮扶企业充分利用帮扶镇村人文资源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就业岗位。
(三)加快提升消费帮扶。组织引导帮扶企业开展消费帮扶、产销对接等活动,积极采购帮扶地区农产品,提升农产品包装加工水平,打造产品品牌,搭建销售平台,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化销售能力,提升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支持帮扶企业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本土批发市场、超市、电商等各类流通企业,与乡村联合发展农超、农社、网购、直播带货等新型流通业态,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鼓励本土电商企业统筹利用大数据等优势,推动电商资源下沉到村,把农村土特产转化为适合网络销售的商品。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定向直购、优先采购结对村农特产品,签订长期购销协议。利用好台山市供销系统1家区域性农产品配送中心等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平台,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购买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在结对村开展企业文化创建、党建、团建等活动,引导员工积极进行消费认购。
(四)推动参与乡村建设。聚焦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的目标,引导企业参与乡村道路修缮、村庄绿化、“三线”整治等,提升乡村风貌。组织引导帮扶企业积极参与帮扶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巩固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成果,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帮扶企业参与基础设施通村入户便民利民提升工程建设,通过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捐资捐物等形式,参与村内道路、小型供水工程、分布式清洁能源、仓储物流、公共照明、养老助残、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建设和管护,推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鼓励帮扶企业发挥人才、技术、资金等优势,积极参与教育、医疗、健康养老事业发展,帮助提升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引导运营商、信息服务供应商等帮扶企业依托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手段,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国资国企、驻台央企在人才、资金、技术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按市场化要求,结合地方特色,优化整合资源,参与我市乡村振兴示范带、美丽乡村示范镇村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持续为乡村建设赋能。
(五)推动参与乡村治理。组织引导帮扶企业发挥优势特长,通过支持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参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鼓励帮扶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共同开发等多种形式,盘活乡村丰富资源,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让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组织引导帮扶企业积极参与帮扶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参与乡村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培育文明乡风,推进移风易俗,培育向上向善、刚健朴实的文化气质,丰富乡村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农村人文资源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支持帮扶企业有序参与乡村治理,逐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六)推动参与公益帮扶。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捐资捐物、设立帮扶基金等形式,积极参与爱心超市、仓储物流、公共照明、养老助残、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村级公共设施服务水平。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志愿者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向结对村因病、因灾或其他突发意外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以及困难高校生、留守儿童等进行捐助。鼓励民营企业为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提供帮助。以关心关爱重病患者、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为重点开展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公益活动,积极参与救助困难群众,努力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企业家个人影响力,以镇村慈善会、联谊会等平台,为结对村引入更多公益资源,推动村庄公益事业发展。
(七)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科学统筹实施“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增强行动内生动力。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发挥优势和特长,通过支持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乡村组织振兴。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家担任村支书、村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荣誉职务,有序参与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鼓励各参与企业党组织发动企业广大党员在所在行业企业发挥优势特长,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鼓励支持各企业党组织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结对共建合作框架协议,通过项目化方式联建共建,充分发挥非公经济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职工在干事创业、联系群众、化解矛盾、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三、提升精准对接机制
(一)认真开展回报家乡专项行动。各镇(街)结合实际制定回报家乡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企业家熟乡情、重亲情、有实力、讲信誉、乐奉献等优势特点,组织引导企业积极到乡投资兴业,积极参与各项社会事业,用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成果回报家乡、造福桑梓,助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借助异地商会平台,进一步畅通民营经济人士报效乡梓渠道,引导民营企业弘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光彩理念,认真打好“乡情牌”“乡愁牌”,推动民营企业家返乡创业、兴业,增强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组织企业、项目储备、开展对接、举办活动等工作,充分利用邑企通、招商地图、江门市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广东省乡村振兴“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信息平台等主动为参与专项行动的企业提供项目信息、支持政策、落地审批等方面服务。
(二)引导广大企业参与驻镇帮镇扶村。把开展“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作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深入挖掘驻镇帮镇扶村帮扶资源,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N”组团式帮扶队伍,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广开渠道,沟通联系,广泛动员引导各类企业参与行动。驻镇帮扶工作队要将企业优势和帮扶地区资源禀赋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推动镇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实现企业和农村互利共赢发展。引导发动市属镇属国资企业,驻台央企、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驻镇帮镇扶村,参与帮扶镇村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开展消费帮扶,参与乡村建设,协同乡村治理,赋能数字乡村,助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参与“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参与镇村文化事业发展,参与美丽圩镇建设,推动镇村同建同治同美。
(三)持续深化新台协作和定向帮扶。加强江门东西部区域平衡发展对接,做好台山与江门市直(省直和中直驻江门)部门“三结对”挂钩工作机制实施事项。开展跨县域各类企业“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各类企业到我市各镇、村开展结对共建。发挥商会、企业联盟等组织的作用,鼓励新会、台山两地民营企业之间开展协作和联合,发挥集团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各类企业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公益基金,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和公益帮扶等。继续鼓励各类企业开展消费帮扶,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发动倡议爱心企业参与提升重点帮扶镇和薄弱村行动,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和结对挂钩村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资助式支持、合作式支持、捐赠式支持,可以“一企一村”“一企多村”“一村多企”方式,从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信息互动、人文交流等方面建立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帮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扎实做好帮扶项目对接活动。各镇(街)每年至少组织举办一次“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项目对接会、推介会,为村企合作共建搭建平台,提供组织引导、对接服务,及时协调解决村企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资金扶持、项目配套、贷款融资等优惠政策,优化程序,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努力促成一批巩固脱贫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四、提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纳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总体部署,在市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乡村振兴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下,推动建立由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公资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工商务局、团市委等部门参与的台山市“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好组织领导、指导推动、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加强考核评估、督促指导、情况通报、数据录入等工作,确保行动取得扎实成效。要发挥市镇两级群团组织慈善机构等多方面的渠道优势,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与,做好“侨胞”“乡贤”等文章,广汇资源智慧和力量,共同推动行动落实落地。各镇(街)要引导本地区各类企业或经济组织参与“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市直有关单位、各镇(街)要将在“6·30”等活动中成功对接的项目录入广东省乡村振兴“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信息平台。
(二)强化惠企政策扶持。落实资金扶持、项目配套、贷款融资等现有优惠政策,推动出台更多支持企业参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配套政策,为企业投身“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创造良好环境。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参与行动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拓展抵押物担保范围,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简化审批程序,落实利率优惠,为行动中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及产业链上各类涉农主体,提供优先贷款支持和多元化、个性化综
合金融服务。在组织号召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的同时,要尊重民
营企业参与意愿,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参与乡村振兴,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为乡村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引导民营企业将自身发展与农村发展、个人富裕与农民富裕有机结合,以多种方式与农民形成经济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护农民利益。
(三)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市委统战部要引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等积极发挥作用,动员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市工商联要发挥桥梁纽带助手作用,搭建服务平台,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在实施专项行动的实际困难。要注意在结对企业遇到经营困难无法完成目标时,协调新的企业进行接力,确保结对工作不断档。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要主动为参与行动的民营企业提供镇村帮扶需求、项目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推动相关项目、资金优先向结对村倾斜。台山市慈善会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确保企业在结对村的慈善捐赠依法享受优惠财税政策;农发行、农行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在业务范围内为参与行动的企业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服务和支持。市镇两级商会要主动加强与结对企业的衔接互动,为他们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同时要做好台账和数据统计分析、汇总、报送等工作,要将所辖行政村基础信息和帮扶需求等录入省平台。
(四)抓好典型示范引领。要注重典型发掘,培育一大批特色鲜明、影响力大、群众认可度高的典型,引导广大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激发出行动各方的更大力量,为组织开展好“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提供有力支持。扩大行动覆盖面,用好抖音号、视频号、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发挥电视、报纸、杂志专栏特刊作用,讲好帮扶好故事,大力宣传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企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展现新时代侨乡企业家富而有德、富而有爱、富而有责的风采,增强企业成就感、荣誉感和获得感。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发挥作用,通过办好农民丰收节、“广东扶贫济困日”等活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守住红线底线。不断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规范社会资
本下乡,盘活农村土地、房屋和集体资产,深化“企业+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确保市场主体真正带贫增收。民营企业在参与乡村振兴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坚守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利益保护三条红线,始终将民营企业发展方向与乡村振兴战略方向、政策导向保持一致。明确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策略,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一体谋划镇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积极有效防范化解工程实施中的各类风险,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附件
台山市“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工作协调机制
为统筹推进我市“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各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一、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推动全市“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 做好组织领导、指导推动、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协调推动各镇(街)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镇(街)、市各相关单位按省、江门和市工作要求,落实本地区、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研究在行动推进中遇到的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并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落实市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主要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农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
科工商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公资办、市工商联、台山市税务局、团市委、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妇联、市侨联、广东台山农商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台山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山市支行。
三、职责分工
各镇(街)人民政府:对辖区范围内可利用资源进行梳理整合,包括农田、林地、水域、矿产资源等。要以企业和地方共同盈利为目的开展工作,强化企业生存能力,实现长期有效帮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每半年向工作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经验总结,提出相关建议。做好广东省乡村振兴“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工作,每月将项目对接及信息录入情况综合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市委宣传部:组织宣传帮扶先进典型,营造社会关注支持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市委统战部:引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等积极发挥作用,做好“侨胞”“乡贤”的文章,广泛汇聚资源智慧和力量,动员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具体负责发动2家以上企业参与结对。
市委农办:负责将各镇(街)推进“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情况纳入市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
市科工商务局:强化科技对“三农”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做好村企结对帮扶协调服务工作,做好村企需求收集工作,定期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具体负责发动2 家以上企业参与结对。
市民政局:协调将乡村建设捐资工作纳入年度慈善募捐、“6·30”等工作一并推进管理。指导慈善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乡建设募捐、“6·30”等工作,做好捐赠资金的接收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具体负责发动 2家以上企业参与结对。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乡村规划和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指导各镇(街)加快优化提升相关村的村庄规划,在政策范围内保障乡村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动台山市资质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身乡村建设项目,对意向项目和落地项目做好项目对接,按照台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行政审批、农房设计指引等服务。优选龙头、种子建筑企业,支持企业资质增项、升级和迁入,提升综合实力,深度参与美丽圩镇建设项目;鼓励和支持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优先选择我市优质建筑企业施工,加快项目建成,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具体负责发动2家以上企业参与结对。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工商联、市公资办共同牵头统筹推进“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提升行动,收集企业需求和地方资源配置,协调企业和政府实现有效联动。做好广东省乡村振兴“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信息平台日常管护、数据审核等工作。指导各镇(街)定期将已成功对接的项目(包括“6·30”活动中对接成功的项目以及其他线下对接成功的项目)的信息和数据录入省信息平台。加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力度,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园牵头主体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产业合作方式参与提升行动,具体负责发动2家以上企业参与结对。
市公资办:组织引导全市国有企业参与行动,主动对接中央、省属驻台山国有企业对口帮扶我市,做好镇(村)企结对帮扶协调服务工作,做好镇村和企业需求收集工作,定期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具体负责发动2 以上家企业参与结对。
市工商联:共同牵头参与提升行动。组织引导全市民营企业参与帮扶行动,做好镇(村)企结对帮扶协调服务工作,做好镇村和企业需求收集工作,以及协助做好江门东西部区域平衡发展对接工作,定期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积极通过参政议政渠道反映民营企业诉求、协助企业解决问题,具体负责发动2家以上企业参与结对。
台山市税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贯彻落实相关税收支持优惠政策,支持企业项目落地发展,做好企业需求收集工作。
团市委: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帮扶行动。做好社会组织需求收集工作,定期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具体负责发动1家以上企业参与结对。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台山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山市支行、台山农商银行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参与行动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妇联、市侨联等部门:组织引导所属所联企业或社会组织参与帮扶行动,分别负责发动1家以上企业参与结对。定期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数据。
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承担。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市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研究“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按工作进度落实各项工作,每年向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报送年度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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