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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我市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报告
  • 2024-01-03 16:29:10
  • 来源: 台山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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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2023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业经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十六届57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十四届95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市政府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切实抓好财政工作。坚持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严控行政成本和“三公”经费支出,加强重大战略决策财力保障,兜牢“三保”底线,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9月,我市在收到江门市下达2023年下半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后,按要求进行第一次预算调整。目前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与第一次调整预算相比,发生一些变化,根据政策要求和预算预计完成情况,拟对我市2023年财政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

        一、涉及预算调整的相关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动事项

        1.收入预算变动事项。

        (1)上级补助收入预计完成400,159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增加29,862万元,由370,297万元调整为400,159万元。

        (2)调入资金预计完成30,526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减少47,341万元,由77,867万元调整为30,526万元。其中,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文件精神,将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暂时保留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73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和列支教育支出项目,相应调整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

        (3)区域间转移支付收入预计完成7,262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增加6,029万元,由1,233万元调整为7,262万元,主要是增加拆旧复垦指标交易收入和中山市对口帮扶补助。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计完成125,206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增加31,857万元,由93,349万元调整为125,206万元;上年结余预计完成9,208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减少430万元,由9,638万元调整为9,208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批复我市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调整。

        2.支出预算变动事项。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806,647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减少67,679万元,由874,326万元调整为806,647万元,主要是相关收入短收,相应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上解支出预计完成58,209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减少500万元,由58,709万元调整为58,20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动事项

        1.收入预算变动事项。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3,441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减少74,571万元,由218,012万元调整为143,44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完成133,949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减少75,243万元,由209,192万元调整为133,949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预计完成17,301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增加13,177万元,由4,124万元调整为17,301万元。

        (3)调入资金收入预计完成19,558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增加1,458万元,由18,100万元调整为19,558万元。

        (4)上年结余预计完成3,898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增加551万元,由3,347万元调整为3,898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批复我市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调整。

        2.支出预算变动事项。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63,538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减少58,331万元,由521,869万元调整为463,538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短收,相应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上解支出预计完成4,288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减少2,678万元,由6,966万元调整为4,288万元。主要是结合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完成情况调整上解重大平台重大项目资金。

        (3)调出资金预计完成858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减少5,866万元,由6,724万元调整为85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变动事项

        因今年需补缴所属期为2022年单位基础绩效作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缴费基数,以及今年启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对2021年-2023年异地就医费用进行结算等,需对部分收支项目进行调整。

        1.收入预算变动事项。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9,84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55万元,由47,985万元调整为49,840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81,82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316万元,由88,141万元调整为81,825万元。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72,71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324万元,由68,392万元调整为72,716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69,90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233万元,由71,135万元调整为69,902万元。

        2.支出预算变动事项。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44,91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2万元,由44,783万元调整为44,915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79,58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483万元,由83,065万元调整为79,582万元。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67,8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127万元,由61,673万元调整为67,800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69,89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021万元,由65,877万元调整为69,898万元。

        二、预算收支调整变动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变动(详见附件1)

        根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财政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2023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935,966万元,总支出为935,866万元。此次预算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需增加19,977万元,从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935,966万元调整为955,943万元,总支出需减少68,179万元,从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935,866万元调整为867,687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88,256万元,均为上级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变动(详见附件2)

        根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财政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2023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608,675万元,总支出为608,575万元。此次预算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需减少59,385万元,从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608,675万元调整为549,290万元,总支出需减少66,875万元,从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608,575万元调整为541,700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7,590万元,均为上级补助。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变动(详见附件3)

        根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2023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为600,585万元,总支出为580,330万元。此次预算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需减少1,370万元,从年初预算的600,585万元调整为599,215万元,总支出需增加6,797万元,从年初预算的580,330万元调整为587,127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12,088万元,全额滚存下年度。

        三、其他报告事项

        (一)预算调剂事项

        一是为进一步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增强国有企业造血能力,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调剂安排“国有企业扶持补助”0.54亿元。二是为积极应对复杂严峻财政收支形势,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并将压减收回的资金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全部用于保障“三保”和其他急需项目支出,支持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三保”预算调整事项(详见附件4)

        2023年省级核定我市“三保”预算编制数为513,167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13,659万元、保工资293,253万元、保运转6,255万元。结合目前预算实际执行情况,预计全年“三保”支出506,98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07,481万元、保工资293,253万元、保运转6,255万元。“三保”总支出调减6,178万元,主要是保基本民生支出由213,659万元调整为207,481万元。我市将继续压实责任,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三)新增债券项目调整事项(详见附件5)

        按照上级要求,为确保新增债券资金在年内及时支付使用完毕,最大限度发挥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充分考虑项目建设需求实况及工程预计完成情况,对2023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券分配项目进行调整。由于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为确保年内全部支付完毕,将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实时调整项目间的额度。

        (四)暂付款消化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严格规范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的通知》(财办〔2018〕41号)文件精神,以及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年底视收回存量资金和财力结余状况消化清理部分暂付挂账。

        (五)其他情况说明

        因年度尚未结束,如实际执行中出现收入总量及结构变化,相应引起财力变化,市财政将结合收入及项目执行情况,相应增减部分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并在年度决算中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时,结余财力按规定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附件1 2023年台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xlsx

          附件2 2023年台山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xlsx

          附件3 2023年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xlsx

          附件4 2023年台山市“三保”预算调整情况表.xlsx

          附件5 2023年台山市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调整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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