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采集表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台山市忠兴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 91440781******6735 | 温梓彬 | 440781********0714 | (台山)安监罚〔2018〕台城5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员工(廖庆议)未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焊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 | 罚款 | 决定给予 处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罚款 的行政处罚。 | 0.5 | 2018/12/21 | 2099/12/31 | 2019/12/20 | 台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1440781734110276K | 台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1440781734110276K | ||||||||||
台山市志力包装有限公司 | 91440781******0240 | 伍志峰 | 440781********1137 | (台山)安监罚当〔2018〕大江53号 | 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按规定上报第三季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 |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其他 | 决定给予台山市志力包装有限公司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捌佰元(¥8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0.08 | 2018/12/10 | 2099/12/31 | 2019/12/09 | 台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1440781734110276K | 台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1440781734110276K |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 |||||||||
台山市利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91440781******273B | 区均平 | 440711********3619 | (台山)安监罚〔2018〕执法5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流于形式,未能让从业人员真正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的规定, | 罚款 | 决定给予“处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罚款” 的行政处罚。 | 20 | 2019/01/02 | 2099/12/31 | 2020/01/01 | 台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1440781734110276K | 台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1440781734110276K | ||||||||||
区均平 | 440711********3619 | (台山)安监罚〔2018〕执法54-1 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 的规定 | 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的规定 | 罚款 | 决定给予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万零捌佰元(¥108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1.08 | 2019/01/02 | 2099/12/31 | 2020/01/01 | 台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1440781734110276K | 台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1440781734110276K | ||||||||||||
伍德全 | 440722********1137 | (台山)安监罚〔2018〕执法54-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的规定 |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流于形式,未能有效令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的规定 | 罚款 | 决定给予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万零捌佰元(¥108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1.08 | 2019/01/02 | 2099/12/31 | 2020/01/01 | 台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1440781734110276K | 台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1440781734110276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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