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扶贫救助政策衔接,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今年以来,台山市医疗保障局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切点,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医保扶贫民生问题,在严格贯彻“四个不摘”要求基础上,转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加强对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我市原城乡居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医疗保障实施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根据3月15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江门市继续帮扶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江医保发〔2021〕23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继续帮扶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照 8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8万元,同时实施二次救助有关规定。
为切实保障政策空档期内贫困人员的医疗救助待遇,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该局基层服务网络把政策送到贫困人员手中,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主动协助贫困人员进行医疗救助零星救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医疗救助待遇,并通过与扶贫等多部门联动、建立医疗费用监测台账等务实举措,筑牢医疗救助兜底防线,为我市贫困人员提供更公平可及的医疗保障服务。预计本轮主动救助服务,可为21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救助14.11万元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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