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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5号)
  • 2021-09-16 09:15:51
  • 来源: 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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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5号)

  鉴于近期国内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弹,并引起聚集性疫情,为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极配合做好防控措施。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泉州、厦门等地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或酒店报备,并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对高风险地区来(返)台山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对中风险地区来(返)台山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对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台山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台山人员实施“三天两检”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对近14天从福建省来(返)台山的人员,倡导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重点人群尽快开展核酸检测。如果查验自身健康码显示为黄码,请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结果阴性后,系统解除黄码,转为绿码。

  如果查验自身健康码显示为红码,请尽快与属地村(居)委会联系,配合防疫人员完成信息核实和下一步健康管理。

  三、以市内郊游和中短途旅游为宜,室外活动为主。

  建议前往人员较少的空旷地带、郊野公园等处游玩,以家庭游为主,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避免外出,老人、慢性病、孕产妇等特殊人群,不建议安排远行。

  四、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全程接种疫苗构筑免疫屏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病毒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义务,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应该及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六、如实汇报个人旅居史。对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落实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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