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谢少谋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五届31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下简称“《招投标法》”),并传达江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试点单位交叉检查工作情况汇报会精神和省检查组检查我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有关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招标投标法》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的法律。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修正。
会议强调,学习《招投标法》的目的,是为了强化法律意识,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投资主体要履行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执行。一要加强学习,依法依规。目前,我市组织开展的工程比较多,全面地了解、掌握招标投标的内容,严格、准确地按规定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二要加强监督,违法必究。相关部门和监察机关要依法依规进行监督,严厉打击违法的招标投标活动。要结合现阶段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有利时机,收集深挖线索,及时解决该领域的违法行为。三要加强管理,合规提效。学习的目的,是提升和完善内部管理。相关的单位、镇(街)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履行职责,严格按程序办理招标投标手续,促进投资项目合法、合规地开展。
会议传达了我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有关工作精神。8月6日至7日,浙江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倪英率检查组,到江门市交叉检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检查组认为,江门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组织领导有力、主体责任清晰,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措施创新,切实保障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8月28日至29日,省检查组对我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进行中期核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我市创建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亮点突出,成效显著”。
会议指出,下一阶段,我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要补齐短板。借本次检查之机,查出不足和差距。列出下一步任务清单,迅速整改,补足差距,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二要加强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三要落实责任。跟踪好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项目现阶段建设情况,相关镇(街)和部门要加强落实,加快推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通讯员:陈素敏)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