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城市发展的需要,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规范车辆禁限行区域管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道路实际,对市区道路禁限行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限行车型
重、中型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和低速货车实施禁行、限行管制措施;危险物品运输车、大型客车(旅游包车、公交车、校车、单位自用除外)、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拖拉机实行禁行管制措施。
二、禁行、限行区域
(一)重、中型货车和低速货车禁限行区域
1.禁行区域:陈宜禧路-环市东路-环市中路-环市西路-桥湖路-朝阳路所形成的闭环区域以内道路(不含边界道路)、东昌路、台冲路(南安路至陈宜禧路路段)。
2.限行区域:陈宜禧路-凤凰大道-G240国道-环市中路-环市东路所形成的闭环区域以内道路(含环市中路、环市东路,不含其他边界道路)。
3.高峰期限行路段:西湖路全路段。
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不受禁限行区域限制。
(二)大型客车(旅游包车、公交车、校车、单位自用除外)、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拖拉机禁行区域
陈宜禧路-环市东路-环市中路-环市西路-桥湖路-朝阳路所形成的闭环区域以内道路(不含边界道路)。
(三)危险物品运输车禁行区域
陈宜禧路-凤凰大道-G240国道-环市西路-桥湖路-朝阳路所形成的闭环区域以内道路(不含边界道路)。
三、禁行、限行时间
(一)禁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二)限行时间
区域限行:7:00-20:00
高峰期路段限行:7:00-9:00,16:30-18:30
四、管理规定
(一)禁止、限制通行的车辆因生产生活、市政工程建设等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间通行或停靠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通行证(码),按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二)服务市区的环卫车、市政设施养护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禁限行区域、时段的限制。
(三)对违反禁限行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4年7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市区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生效之日起,原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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