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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台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 2024-02-27 08:49:32
  • 来源: 台山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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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台山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台府办〔2022〕12号)等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社会律师担任台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一、选聘范围

  1.本次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3名社会律师担任台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2.专业特长要求。以行政法、民法、合同法领域的律师为主,兼顾法理、公司法、投资法、金融法、PPP法务等领域的律师。

  二、服务期限

  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服务费用

  人民币30000元/人/年(含税)

  四、资格要求

  (一)应聘律师资格要求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熟悉政府工作规则;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从业经验且在政府法律顾问考核中获得优秀评价的,优先考虑。

  (二)应聘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2.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的商户;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未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内(2021-202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或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以及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五、服务内容

  在市人民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实施法律行为前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以及协助市人民政府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包括:

  1.重点梳理已发生的涉访涉诉案件,分析查找聘任单位履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切实可行的依法履职规范要求,提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合理建议方案。每工作年度不少于1次;

  2.定期走访聘任单位,了解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参与聘任单位日常法律事务处理,沟通交流法律服务重点内容,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措施和方案。每季度上门走访不少于1次;

  3.根据聘任单位要求参与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和行政赔偿等案件办理(复议、诉讼代理事宜另行商定);

  4.参与聘任单位重大改革、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活动、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民生项目等研究论证,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5.根据聘任单位的要求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和重大项目或重大合同的洽谈;具体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行政机关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以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6.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聘任单位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行政资源优化配置等重点工作,主动提出意见、建议或者调研成果。每工作年度不少于1次;

  7.根据要求,通过以案析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授课,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与风险防范意识。每工作年度不少于1次;

  8.根据要求协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维护社会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每工作年度不少于1次;

  9.妥善收集保管行政机关提供的原始资料、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法律顾问承办业务形成的其他文件材料,按照规定立卷归档;

  10.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服务方式

  为市人民政府日常政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并就有关法律事务提出口头或者书面意见;

  2.到场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专题调研;

  3.接受委托,代理诉讼或者仲裁案件;

  4.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在要求期限内就有关法律事务提出书面意见;

  5.接受有关法律事务的电话咨询并提出意见。

  6.对政府行政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协助政府进行法治宣传或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以现场授课的方式提供服务。

  七、报名的时间、方式和材料

  (一)公告时间为: 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

  (二)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台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原件1份(详见附件);

  2.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的截图(加盖律所公章)原件1份;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扫描件和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以律师事务所分所名义参与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加盖总所公章),并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5.能够证明综合实力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的荣誉、纳税凭证及财务报表等,原件备查;

  6.《资格声明函》(就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上述资格要求作出说明);

  7.应聘律师简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面貌、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擅长领域、获得的证书或荣誉等,若能提供相关证明,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8.服务承诺与保证。应聘律师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8日(星期五)止,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将密封响应材料送达本公告联系人,逾期提交无效。

  现场接收响应材料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若选择邮寄方式,请在密封响应材料寄出前联系本公告联系人,明确告知邮寄相关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材料在规定的提交时间内送达。如材料超期送达导致未能参与评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材料提交者承担。

  八、联系方式

  单位:台山市司法局

  地址:台山市台城富城大道128号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 0750-5555053

台山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7日

  附件1:台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doc

       附件2:补充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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