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牛蛙养殖数量迅速增加,对水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破坏和威胁。为加强我市环境综合治理,落实耕地与林地保护措施,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牛蛙养殖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全市范围内严禁非法新建、扩建以及改建牛蛙养殖场(户)。
(二)未依法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取水许可证,未取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或未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的牛蛙养殖场(户)不得投入或引进牛蛙养殖工作。
(三)违反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的牛蛙养殖场(户),不得再投放牛蛙苗种,并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行退养,关闭或封堵所有养殖尾水排放出口,全面拆除养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牛蛙养殖场(户),将由属地镇(街)政府(办事处)协助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其违规违法行为。
(五)公民有保护耕地、林地和生态环境的义务,如发现非法养殖牛蛙行为,应及时向属地镇(街)政府(办事处)或相关部门如实举报。
(六)对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 (0750-5587262)
市公安局 (0750-5982838)
市自然资源局 (0750-5664520)
市水利局 (0750-5522211)
市林业局 (0750-5531934)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0750-5577244)
台城街道办事处 (0750-5524006)
大江镇人民政府 (0750-5438371)
水步镇人民政府 (0750-5455720)
四九镇人民政府 (0570-5488213)
三合镇人民政府 (0750-5844388)
白沙镇人民政府 (0750-5811226)
冲蒌镇人民政府 (0750-5234576)
斗山镇人民政府 (0750-5211382)
都斛镇人民政府 (0750-5256385)
赤溪镇人民政府 (0750-5277136)
端芬镇人民政府 (0750-5355101)
广海镇人民政府 (0750-5311261)
海宴镇人民政府 (0750-5733511)
汶村镇人民政府 (0750-5711212)
深井镇人民政府 (0750-5788133)
北陡镇人民政府 (0750-5788133)
川岛镇人民政府 (0750-5381013)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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