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府函〔2023〕9号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上级驻我市有关单位:
市政府核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确定的台山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6项)和台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名录(共计2项),现予以公布。
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建立健全保护机制,明确责任目标,落实保护措施,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全力推动创建国家级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强市建设作出新贡献。
附件:1.台山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台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名录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
台山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16项)
附件2
台山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扩展名录
(共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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