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我市接外市通报,1例新冠阳性个案10月30日和31日在我市活动。为切实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市民如在以下时间到过下列场所,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后前往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并按属地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如出现发热等十大症状者,请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重点场所和排查时段如下: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解、配合和支持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等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工作,持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测温验码等防控要求。如果隐瞒行程不及时报备,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台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台城街道采样点
(开放至11月1日22时)
镇街防控值班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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