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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2022-07-15 08:48:11
  • 来源: 台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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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39号)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奥密克戎BA.5正在成为全球主要流行毒株,并在周边地市引发本土聚集性疫情。该进化分支具有传播速度更快、病毒载量更高、免疫逃逸能力更强等特点,可能会“重拾”肺部感染能力,增加危重症风险。

  为保障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台山防控办发出重要提醒:

  1、倡导外市来(返)台山人员进行核酸“3天两检”。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第1、3天),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建议不聚集,不串门,两点一线,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2、主动报备。请近7天有本土阳性感染者、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或参照高中低风险地区管理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台山人员及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各项防控措施。具体管控措施参照“健康广东”公众号每日公布的“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执行。

  3、合理安排出行。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市部分区域(邻近有中高风险区的地市)群众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出。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避免前往涉疫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台山后要主动报备,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4、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强化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严格落实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建立招工、用工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格排查用工人员涉疫地区旅居情况,切实掌握本单位所属、外聘、外包、实习、劳务派遣等各类人员信息,建立基础台账,做到全部见底、一个不漏。

  6、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民宿、网约房、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等重点场所;旅游景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院剧场等文旅场所和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宗教寺庙、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限流、预约、错峰”原则,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场所码通行要求,以及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7、少出门、不聚集。公共场所人员多、流动大,聚餐、聚会易导致呼吸道传染病传播。人多场所不要去,拥挤场所要回避。少出门、不扎堆。亲戚、朋友、同事之间近期不聚会、不聚餐,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人员聚集群众性活动,最大限度减小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

  8、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早主动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早日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防疫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不及时申报外出旅居史、瞒报或谎报行程和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台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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