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疾控:调整来(返)台山人员管理措施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精神和新冠疫情发展新形势,结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对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要求,调整来(返)台山人员管理措施如下:
01、提前报备
近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台山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
02、来(返)台山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调整
(一)对入境人员(含澳门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五)全国中高低风险地区详见广东省最新《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可关注“健康广东”微信公众号查询。
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广大市民外出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非必要不前往有社区疫情传播的地区。
台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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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取消通信行程卡“星号”标记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即日起通信行程卡取消“星号”标记。工信部表示,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支撑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广大用户出行,即日起取消通信行程卡“星号”标记。
广东:6月29日起,密接者、入境人员实施“7+3”!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关于调整集中隔离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要求,做好风险人员隔离管理措施的调整和衔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即时调整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的隔离管理期限和方式。即日起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拭子核酸检测。 二、做好解除集中隔离前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7天,应同时采集人员、物品、环境(包括口咽拭子、手机表面、枕头表面、卫生间门把手等)标本;人员采取“单采单检”,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不再实施“双采双检”。如“人、物、环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如物品或环境核酸检测阳性,排除隔离人员感染可能后可解除集中隔离。 三、及时安排在管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对集中隔离管理及健康监测已满10天,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即时解除集中隔离,恢复正常生活;对集中隔离管理满7天但不足10天,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返回社区后继续完成1-3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做好解除集中隔离前准备工作。隔离人员在入住后2天内填报目的地信息,社区不得以不符合居家健康监测条件为理由拒绝隔离人员返回社区。解除集中隔离人员粤康码解除红码,转为绿码。解除集中隔离当日,经健康观察组确认符合解除隔离条件后,隔离场所为隔离人员出具最新核酸检测结果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见附件),做好隔离人员健康宣教,督促解除集中隔离后尽快返回目的地,尽量选择直达火车/航班,不在中途逗留。 五、督促做好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返回属地实施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信息,及时与相关人员对接联系,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落实健康监测、不外出、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 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解除隔离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完成一次“单采单检”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 各地收到通知后,要立即按要求调整相关防控措施,规范开展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等风险人员隔离管理,坚决防止层层加码现象。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九不准”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现行政策措施的要及时纠正、立行立改。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2022年6月29日
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
健康管理措施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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