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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指挥办第34号)
  • 2022-01-31 00:06:14
  • 来源: 台山发布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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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我国部分周边国家病例增长迅速,“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且当前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更加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扩散风险加大,为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过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合理出行。广大市民要随时关注国内疫情发展态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游、探亲、访友,避免前往边境口岸城市。确需出行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行程信息记录,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严格来(返)人员管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与报告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粤康码为“红码”和“黄码”人员、14天内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地市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和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措施;建议从外省来(返)台山人员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严禁层层加码。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返乡工作,不得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层层加码”,不得擅自对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不得扩大中高风险地区范围,不得延长隔离期限,更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

  四、非必要不聚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

  五、强化主体责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酒店、景区、影院、娱乐场所等经营者要切实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进门测温扫码戴口罩、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

  六、加强个人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消毒、常开窗、多通风、“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广大市民自觉做到少出门、不扎堆、不聚集。注意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减衣物,降低冬春季多发病、传染病交叉叠加风险。

  七、强化健康监测。广大市民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及时就医,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医过程中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及时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感染的最有效、最经济手段。春节期间疫苗接种“不打烊”,台城城区4个接种点从除夕到年初六轮流开展接种服务,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接种服务。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尤其是3-11岁、60岁以上风险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市民要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尽早建立免疫屏障。

  九、倡导“愿检尽检”。春节期间,全市25个医疗机构检测点均提供24小时采检服务,请有需要的市民做好防护有序前往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全市各医疗机构要合理安排春节期间的医疗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布诊疗信息,满足广大市民正常的诊疗需求。

  十、不信谣、不传谣。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等权威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任何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被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在此,恭祝广大市民朋友虎年吉祥、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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