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
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32号)
  • 2022-01-10 09:19:18
  • 来源: 台山发布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32号)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强化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决定于1月9日至1月10日对我市相关重点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全市旅游、商超、交通运输、餐饮、农贸市场、药店、住宿、电影院、网吧、KTV等“暴露性”服务行业从业人员。

  二、各镇(街)采样点及检测时间安排

微信图片_20220110101233_副本.jpg

  请相关人员按照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安排,就近参加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请检测对象按照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二)提前打开微信“扫一扫”粤核酸的葵花码或在微信搜索“粤核酸6”小程序,录入个人信息,生成你的专属二维码,截图保存。

  四、温馨提醒

  (一)采样现场有车辆和人员集结、穿戴医疗防护装备、核酸采样、样本转运等场景,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为保障秩序和人员安全,避免拥堵和发生意外,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不要围观,不要进行拍摄,不要将相关信息、图片、视频上传网络,以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采样过程中请予积极配合,服从指挥,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坚决避免扎堆、拥挤。

  (四)从事新冠疫苗接种的工作人员,脱离工作48小时内不得参与核酸采样和检测工作。接种新冠疫苗不满48小时的人员不得进行核酸采样。

  (五)粤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核酸检测,并请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备,由属地社区“三人小组”核查并落实相应防疫措施。

  特此通告。


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