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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的办法》
  • 2021-07-28 11:01:22
  • 来源: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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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TSGB2021006

图解:《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的办法》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的办法》

规范性文件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2012年,我市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通过新建、租赁等方式,在全市17个镇(街)成立了独立办公的“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随后各镇(街)相继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交易流程》等管理制度。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江农农〔2020〕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过程公平、公开、公正,我局起草了《台山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依据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江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六章二十三条,包括总则、机构设置及职能、对象和标准、交易程序及要求、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

   (一)总则。内容包括制定本《办法》的背景、适用对象、原则等三条。

   (二)机构设置及职能。内容包括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领导机构、服务中心功能、服务中心职能。

   (三)对象和标准。内容包括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对象、标准、方式及可以公开协商谈判方式的情况。

   (四)交易程序及要求。内容包括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在镇(街)交易中心及村交易中心的交易程序、所需资料等细则、特殊情况处理。

   (五)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内容包括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监督机构、违反规定情况、处理意见等。

   (六)附则。明确该《办法》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联系人:温小姐,联系电话:0750-558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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