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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台山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
  • 2017-09-11 08:41:5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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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台山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台山园区情况介绍
    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台山园区位于台山市中心城区北部,规划涉及台山市水步镇和大江镇,台山园区规划总面积为616.13公顷,分为南组团、北组团、东组团三片,其中南组团东部临近新台高速公路,西至陈宜禧路,南至西部沿海铁路台山站,北至水步大道,面积273.96公顷;北组团东至新台高速公路,西至陈宜禧路,南至荣安村,北至中开高速公路,面积187.96公顷;东组团西至吉安村,东至蚬坑村,南至松蓢村,北至规划水步大道,面积154.21公顷。
    2011年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台山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关于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台山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粤环审[2011]216号)对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台山园区进行了环保审查。
    该园区原规划产业定位为:利用区域优势,依托广东核电市场,面向国内市场,发展北组团以核电辅助装备、电气仪表与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产业为主、南组团以核电辅助装备与机械零配件产业为主、东组团以电子信息与创意研发产业为主的先进制造产业园区。
    规划实施以来,由于市场的发展变化,园区产业定位调整为:重点引进重卡及汽车零部件、新能源装备两大主导产业、进一步壮大新材料、电子电器、设备制造、古典家具等优势产业;着力培育创意时尚设计、生物资源、新兴服务业(会议、展览、旅游)、商贸、金融、物流等新兴产业。
    二、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台山园区总体规划与原环评执行情况小结
    台山园区的发展规模原规划、环评是基本一致的;由于产业定位调整,台山园区的发展时序较原规划、环评落后;入园项目与调整后的产业定位基本相符,目前引进了2家食品生产企业与产业定位不符。为保证工业园的健康发展,台山园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入园项目的筛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审查企业验收及建设进度,并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以防止违规情况的发生,同时,还需要注意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完善各项硬件设施等方面作出更大的努力,使整个环境管理体系更加和谐有力。
    三、入区企业调查及环境总量调查 
    现状工业园招商引进的企业中,南组团引进了规划批准的机械零配件产业,另外还引进了新材料企业、汽车零部件企业、电子电器企业、食品企业;北组团引进了规划批准的电气仪表产业,核电辅助装备产品,另外还引进了新材料企业、电子电器企业、设备制造企业、食品企业。东组团尚未进行建设。
    根据工业园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勘查统计,园区内共涉及的工业企业有23家,其中南组团涉及17家企业(已建成投产企业5家,在建企业6家,已建成停产企业1家,未建成停建企业5家);北组团涉及6家企业(已建成投产企业1家,在建企业5家)。
    已投产企业共6家,均取得了环评批复,其中4家取得了验收批复;在建企业共11家,其中10家取得了环评批复。综上,园区评制度执行率为94%,已建成企业验收率为67%。工业园需督促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的单位,加快完善其环保手续。
    对比规划环评中提出的污染物控制总量目标,园区内废气污染物和废水污染物总量均未出现超标,总体来说污染物总量余量较大。工业园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应继续加强环境监督和管理,确保总量在控制范围内。
    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目前台山园区配套污水处理站尚未建成,目前已建成企业均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均自行处理后排入龙江排污渠。台山园区应尽快建成配套污水处理站,对已入园企业及后续入园企业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公益水。
    台山园区供水、供电均按照规划逐步实施,可满足区内使用。
    台山园区燃气管网尚未建设。
    台山园区内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零排放。
    台山园区目前尚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台山园区自建成以来无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五、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从已建项目分析,台山园区内企业基本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同时参照现行产业政策文件,园内企业均为鼓励类和允许类,无限制、禁止(淘汰)类。台山园区在后续发展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要求,禁止引进限制、禁止(淘汰)类项目。同时引进企业应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并从发展符合产业定位的角度招商选商,对于不符合工业园产业定位的产业暂停招商,或限制其发展规模,逐步优化工业园产业。
    六、环境管理现状 
    台山园区自建成以来非常重视该区域的环境问题,环保部门配合市环保局对区内的污染物排放、污染控制措施运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执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工业园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构建了以安全环保所为核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管理体系。台山园区对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的监督监测尚未完全到位,部分监测项目、监测点位还需进一步完善。
    七、结论 
    综上分析,台山园区加快实施配套污水处理站,严格能源结构管理,落实生态建设要求,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排放得到较好的控制,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可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
    八、联系方式
    管理单位: 台山市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台山市水步镇龙山路28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750-5556135
    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台山市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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