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转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作方案(2015-2017)》的通知
  • 2016-02-18 02:27:2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作方案(2015-2017 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科技局反映。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2月7日

 

江门市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作方案
(2015-2017 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作方案(2015-2017)的通知>》(粤委办发〔2015〕24号)和《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江发〔2015〕2号)精神,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城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大力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
    (一)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以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通过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科技攻关项目,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建设等手段,采取集中辅导和个性化服务的形式,培育一批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研究开发实力强、注重产学研合作、具有一定的成果转化能力、成长
性高的优秀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到2017年,全市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值比重达32%以上。
    (二)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研究制定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办法,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重点推动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建立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修订完善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采取财政后补助等方式鼓励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到2017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比例达到20%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骨干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建立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120个,国家级研发机构4个。
    (三)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券后补助工作,鼓励和支持创新资源缺乏、能力不足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支持企业向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服务。建设江门市技术交易中心、广东省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江门分中心、中国(广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江门分中心,强化为小微企业提供技术交易、科技金融、科技成果保护等多元化、全方位服务。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发展众创空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方式,结合国家、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做好专利信息推送、检索服务,开展新兴战略性产业和传统产业专利导航,引导产业发展。

    二、加快自主创新重大平台建设
    (一)推动科技园区创新发展。以江门高新区为核心创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推动高新区“二次创业”,建设总部科技园,建成集“高新技术集聚效应”、“总部经济驱动效应”、“区域品牌辐射效应”三位一体的珠西示范性高新技术产业园,成为珠西创新型城市示范区。整合创新资源,以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推动江门高新区、蓬江滨江新城、新会“银洲湖”新城、鹤山工业城、台山工业园、开平翠山湖产业园、恩平工业园等“1+6”园区产业集聚发展,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新型产业社区。高新区重点建设基于SMAC 创新中心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以“共享、协作、开放”为核心,集业研发、商务环境于一体的具有国家级水准的智慧产业园区,打造“珠西云谷”。蓬江区着力打造“珠西智谷”,将建设成为珠西重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中心、创新孵化集聚区、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产业城市和产业社区融合示范区。与浪潮集团、中国新电信集团合作建设“珠西数谷”,将江门打造成华南地区大数据产业先行区和华南地区智能终端产业基地,建设成为大数据资源丰富、大数据产业发达的智慧型城市。
    (二)推进专业镇转型升级。全面开展“江门市专业镇转型升级示范计划”,推动蓬江区和台山市台城街道等示范性专业区镇的转型升级发展,带动全市专业镇的转型升级。引导专业镇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大力建设产学研示范基地。大力加强专业镇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产业服务
功能,提升产业服务能力。依托龙头带动,在生物技术、绿色照明等产业领域,建设一批产学研合作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组建专业镇特色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凝聚和培育一批创新人才。
    (三)全力推动开展江门中微子实验。积极配合中国科学院推动江门中微子实验的开展,促进重大科学发现,培养集聚国际一流科技团队和人才,将其打造成为科普中心和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带动和影响相关产业发展,集聚高新技术企业。
    (四)促进科技和金融创新融合。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修订《关于江门市级科技金融扶持资金操作细则(试行)》专项政策,继续开展江门市级科技金融扶持资金贷款贴息工作。加强与金融和风险投资机构联动,研究设立科技孵化基金项目、产业金融引导基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项目等一批面向先进装备制造业的基金项目,支持科技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继续推进市科技风险投资基金运作,设立二期科技风投基金,带动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区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发展创业投资机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良好发展。

    三、构建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
    (一)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制定关于支持江门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试行办法,对新认定的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经费支持。推动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创建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推动与天津大学合作共建天津大学华南研究院。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建立企
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的人才、技术、成果等的集聚效益,加速集聚高校院所的科技创新资源,推动技术成果向我市转移并产业化,催生一批创新型企业和产业。力争到2017年,全市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0家,服务企业超过2000家。
    (二)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引导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本参与,支持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经营模式建设孵化器。鼓励混合所有制和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贯彻落实《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和《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科技企业
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试行细则》,支持我市孵化器和在孵科技企业发展。制定对进入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载体的中小微企业在租金方面的予以减免的补助办法。力争到2017年,国家级孵化器达到2家,省级孵化器达到3家,市级孵化器达到7家。
    (三)大力支持新型创新创业。实施“雏鹰计划”,创建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和广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综合改革试点市,通过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环境优化三大工程,推动全市双创示范工作开展。创新开展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名录库建设,着力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到2017年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授权专利数分别增长300%和100%。打造小微企业合作平台。开展全国15个小微双创示范试点城市联盟建设。加强与深圳的对接,促进两地在平台共建、改革联动、示范引领和人才合作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珠江东岸与西岸联动发展。建设广东(江门)“侨梦苑”,打造“华侨华人创业创新之都”,探索新一代华侨华人归国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新路径。加快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规划建设,开展与欧盟国家的考察交流、建立中欧企业发展基金等工作。与美国硅谷城市缔结“创新城市联盟”,推动我市小微双创示范工作与国际城市实现上下游产业链融合、产业平台共享和国际交流合作。

    四、完善科研人才创新激励措施
    (一)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认真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文件精神,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时,获奖人可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制定关于发展技术交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试行办法,促进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我市交易并产业化。
    (二)培育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人才。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优先引进在可见光通信技术和标准光组件及器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增材制造(3D打印)等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实现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或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团队和领军人才,为我市组织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鼓励科技企业申报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和“特支计划”,重点帮扶广东南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广东省江门市新会中集集团公司、江门朗天照明有限公司和鹤山市木森木制品有限公司等申报计划项目,争取更多省级资金支持。

    五、深入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一)省市联动实施一批重大专项。以省科技厅《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总体实施方案(2014-2018)》为指导,在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增材制造(3D打印)等先进(装备)制造领域组织行业龙头企业积极申报省重大科技专项,利用江门中微子试验室建设的契机,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持,通过项目实施,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构建一个可支撑和引领产业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引领和推动相关产业整体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
    (二)实施市级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的龙头企业,围绕产业创新链条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创新战略联盟。一是在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二是以提高摩托车尾气排放为切入点,围绕动力装备、控制系统、储能材料发展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三是在半导体照明产业抢占室内照明产业的至高点,大力发展LED背光源模块化技术。四是打造海洋工程装备,围绕近海打捞、深海勘探、远洋装备和港口设备,建设广海湾海洋装备产业园。五是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以机械手、智能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为重点,发展智能装备产业。

    六、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完善省市联动协同创新机制,加大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力度,构建政产学研用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加强市技术交易中心建设,发挥其强大科技成果资源库的汇聚优势,遴选和引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成熟度高、产业化前景好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到我市产业化。
加大对重大科技成果的发布和推介,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促进科技与金融进一步融合,构建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投融资体系。推动“环五邑大学创新经济圈”建设,以“城市的大学、大学的城市”为理念,积极推动“校”“城”融合,依托五邑大学各优势学科人才和平台资源,以五邑大学为“圆心”,以科技园区为媒介打开“围墙”,发散性布局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力争打造成为广东省首个环大学创新经济圈。

    七、加强监测评估
    加强对各市(区)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形成鼓励创新、激励先进的评估机制。重点抓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科技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和发明专利的申请量与授权量等监测指标。科技部门将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综合评估,及时
发现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真正发挥科技创新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