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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10-08 15:12:27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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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设置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订应急方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和监督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相关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建设和扩展应急管理宣传阵地。

  2.综合协调股。综合分析全市及各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负责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重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查、督办。指导协调各工业园(区)、各镇(街)和市有关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工业园(区)、各镇(街)和市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考核工作。

  3.执法监督和政策法规股。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负责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承担重大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配合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的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和领域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关工作。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管理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4.应急救援和物资保障股。统筹森林防火、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工业园(区)、镇(街)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办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与现场协调保障工作,以及市应对灾害指挥部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消防政策和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及应急专项预案并推进落实。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协调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5.危化矿山监管股。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的行政许可。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以及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负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备案,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方案备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化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协助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按权限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相关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管理地震监测和群测群防工作。制定地震监测预测规划,负责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组织开展震情跟踪、异常核查及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工作与交流。承担防震减灾的监督管理,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6.工贸安全监管股。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按权限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

  7.应急指挥股。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消防专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协调专家组有关专家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承担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汛旱风灾害救援股。组织协调水旱、冰冻、台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有关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台风、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等工作,组织协调冰冻、台风防御工作。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能

  1.台山市应急救援和保障中心

  负责局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应急通讯和信息采集等保障工作。负责市应急救援大队(市森林消防大队)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值守,协助事故应急事件信息接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全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管理和调度工作。协助完成局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活动。协助开展应急管理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局机关后勤保障和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台山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指挥中心

负责建设、维护、应用自然灾害大数据和灾害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各种灾害风险隐患、预警、灾情以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负责防灾减灾救灾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负责组织开展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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