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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100707511XU/2023-0005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门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04-20
名称: 最高奖励3000元,“魅力台城”摄影比赛诚邀您参加!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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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3000元,“魅力台城”摄影比赛诚邀您参加!

发布日期:2023-04-20  浏览次数:-

  为深化“中国梦·劳动美”宣传教育活动和文明城市创建成效,展现在党的领导下,台城街道呈现日新月异的新变化,激励广大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优异的成绩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台城街道工委会特举办“魅力台城”摄影比赛活动。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台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主办单位:台城街道工委会

  二、参赛对象

  台城街道企事业干部职工、摄影爱好者,可以个人或团体组队参赛。

  三、时间安排

  截稿时间:2023年4月24日

  评选时间:2023年4月下旬-5月上旬

  活动颁奖:2023年5月上旬

  展示时间:2023年5月上旬-6月底

  四、征集内容

  围绕“魅力台城”主题,全面反映台城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展现“两个文明”建设成果。

  五、奖项设置

  作品征集结束后,举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最后决出奖项。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个人参赛奖项:

  特等奖1名:获奖为个人的奖励奖金800元; 

  获奖为团体的奖励奖金不超3000元;

  一等奖3名:获奖为个人的奖励奖金700元; 

  获奖为团体的奖励奖金不超2000元;

  二等奖6名:获奖为个人的奖励奖金600元; 

  获奖为团体的奖励奖金不超1000元;

  三等奖10名:获奖的个人或团体奖励奖金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励奖金100元。

  获等级奖的投稿者不重复得奖,团体奖金标准每人不超500元。

  六、活动要求

  (一)本次活动只接受电子投稿。作品可通过相机、手机进行拍摄,不接受电脑合成作品。作品须为2022年以来拍摄于台城街道内的影像(谢绝拍摄于其他地方的作品投稿)。单张、组照(2-10幅,不可几幅合成为一幅)均可。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在2M以上。参赛个人(团体)的作品数量不超过5幅(组)。投稿邮箱:tckjwtb@163.com,邮件和文件包必须注明:“魅力台城参赛作品”字样,咨询电话:5524006。

  (二)作品不限黑白、彩色,参赛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若采用其它办法改变画面元素,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个人(团体),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作品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一旦出现权责纠纷,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作品文件必须注明作品作者(团体)姓名、标题、联系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投稿作品须保留含有摄影信息的原始照片,以备鉴定及制作展品之用。

  (五)所有的投稿作品,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均有使用权,有权将所有参赛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刊物、存档、宣传活动、公益宣传等非商业性用途,不再另付稿酬,作者(团体)享有署名权。

  (六)参赛者在摄影创作期间,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要注意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在参赛创作期间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与主办方无关。

  (七)参赛者一旦投递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八)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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